推进林权三权分置让林农吃下定心丸
本文转自:闽西日报 □融媒体记者蓝明丰通讯员郭永平 灵芝、金花茶、铁皮石斛、金线莲……6月17日,记者走进上杭县旧县镇铁东村的禅意茶道农林生态园基地,这些大自然的“宝贝”随处可见。对于这片山林,生态园基地负责人江书松如数家珍。年,一直在外从事园艺苗木培育的江书松回乡创业,流转承包了多亩林地。“我很感谢林改,让我能充分发挥林地资源优势,同时发展多项产业,使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江书松介绍,除了种植中草药,他还开发森林康养、餐饮、民宿等休闲观光产业,生态园基地每年能创收多万元。 上杭县从年开始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集体商品林开展以“明晰所有权、落实经营权、开展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和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通过改革,上杭县明晰集体商品林产权面积.73万亩,林权登记发证面积.12万亩,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赋予林农更多的生产资料,极大地调动了林农植绿护绿的积极性。林改后,广大林农走向山上,通过采伐林木和营林造林发展竹业、木本油料、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有力促进了山区经济发展和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 初次林改后,针对保留部分集体商品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以及部分乡村因人多山少而简单的以村(组)联户承包的形式,为进一步化解落实改革造成的联户发证面积大、林权难以管理等问题,上杭县林业局选取了才溪镇下才村、官庄畲族乡下濯村、白砂镇朋新村等3个村,探索开展集体林地林木股权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实行山林折股、收益按股分配,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试点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发放集体林地林木股权证书,推进林权“三权分置”,进一步完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机制。 得益于林权“三权分置”,年入驻上杭的福建和康药植科技有限公司顺利在白砂镇流转林地余亩。“林地流转承包满足了公司的用地需求,也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安心搞发展。”和康药植总经理助理赖瑞英表示。 作为一家专注于中药材育苗、种植、加工、销售的一条龙企业,和康药植已建成中药材林下立体种植基地,树上种植铁皮石斛亩,树下种植黄精亩,总投资0多万元,预计年产值1.2亿元。企业在发展的同时,还解决了当地多人的就业问题,林农通过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企业务工就业,户均增收1.1万元,带动当地农户共同致富,实现公司与农户共赢。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股份林权改革和‘三权分置’机制,为深化林改夯实基础。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工商资本参与林权合作组织经营,盘活村集体林权资源,真正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上杭县林业局副局长华伦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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